2023年11月,江川区人民政府印发了《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通知》及江川区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基本职权、向乡镇(街道)赋权扩能,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结合江川区实际,区政务局、区委编办、区司法局联合召开动员会,先后2次组织乡镇(街道)、区级业务部门选取需赋权事项。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和7个乡(街道)召开乡(街道)赋权工作评估会向,并向区人大、区政协征求意见建议,收到反馈意见0条,形成了《玉溪市江川区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3版)》(以下简称《行政赋权目录》)并编制了各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权责清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区第3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公布了《行政赋权目录》、《权责清单》。 (一)赋权目录情况。各乡(街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评估自身承接能力,采取先易后难、动态优化、逐步下放的原则,从142项赋权事项选取40项做为第一批赋权事项。分别是:①区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4项;②区民政局行政处罚2项;③区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3项;④区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3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⑤区水利局行政处罚3项;⑥区林草局行政处罚15项;⑦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8项。 (二)权责清单情况。根据 《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 (2023年版)》、《行政赋权目录》编制成江川区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其中:乡镇权责清单包含行政职权共计8类,共计122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828项,“追责情形”共计830项;街道权责清单包含行政职权共计7类,共计79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556项,“追责情形”共计514项。 相关文档: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