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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12-15 11:18:52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严格贯彻《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玉发[2021]23号)和《中共江川区委 江川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玉江发[2021]24号)》要求,为落实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履职评议,江川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与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格局,进一步凝聚全局法治共识,为我区文化、旅游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宣传部、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江川区普法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江川区文化和旅游局普法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对照责任清单,认真抓好责任落实。

  一、共性普法内容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普法学习,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宪法、民法典走到党员身边、走进干部心里。

  3.加强党内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4.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推动在执法过程中开展释法析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文旅局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5.注重以案释法。在执法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向服务对象进行法治解读,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执法。

  二、个性普法内容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个性普法内容,见附件清单。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部署要求,围绕本部门普法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落实普法责任。

  (二)创新方法。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把普法工作与职能工作联系起来,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具体案件,创新普法方式,根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的不同,综合运用江川文旅公众号、微信群、宣传栏等多种有效形式,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党员干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提高普法对象、党员干部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接受度,不断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三)加强沟通。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局办公室要加强与区融媒体中心联系,适时邀请新闻媒体参与采访报道,不断扩大普法范围。

 

附件:1.2023年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清单

             2.2023年各股室及局属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江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322


2023年重点普法责任清单.docx

2023年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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