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玉溪市江川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关于《玉溪市江川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的听证报告已经玉溪市江川区法律顾问室审查,根据《玉溪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耕地保护股联系。 附件: 关于《玉溪市江川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的听证报告 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 9月20日 《玉溪市江川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 听证报告 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4日 一、听证事由 根据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对《玉溪市江川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于2023年9月1日(星期五)15:00在江川区自然资源局5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 1.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和听证记录人均参加听证会。 2.听证代表表应到 19 人、实到 19 人。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此次听证会上,到会的听证代表踊跃发言,对《玉溪市江川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梳理和汇总,归纳总结如下: 1.地价偏低,建议适当调整,与红塔区和澄江市靠齐; 2.区片划分不尽合理,建议做适当调整; 3.地类调节系数表中是否包含林地、林木、安置补助费; 4.能否把全区的基本农田(水田)统一标注; 5.建议综合考虑各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切实考虑被征地农民根本利益,合理制定标准; 6.地上附着物在原来的补偿标准上再上浮调整; 7.建议在测算中考虑年产值。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决策发言人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如下发言: 此轮测算中,涨幅符合江川区实际经济发展情况。因区片综合地价每三年更新调整一次,为保持平稳过渡,涨幅不宜过大;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已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单独制定。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发言人和技术协作单位说明人现场作了相应的解答,我局经过认真研究,现将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归纳如下: 1.在此次测算中,各区片价格均有所上涨。另外,在此次测算中,江川区综合地价整体涨幅为2.78%,远高于红塔区和澄江市的涨幅,通过此轮更新调整,进一步缩小了与红塔区和澄江市的差距。 2.区片调整应当科学分析和综合评价影响其农用地土地使用价值和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各种因素,保证区片调整合理。上轮区片划分成果基本稳定,此次对区片不做调整。对于调整区片的建议不予采纳。 3.此次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的工作对象为集体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林木补偿参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玉溪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玉政通〔2022〕2号)执行。 4.此次测算提交成果中的图件严格按照《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 (试行)》的相关要求编制,不允许随意修改。对于把全区的基本农田(水田)统一标注的建议不予采纳。 5.本轮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的目的,是在实地调查、资料分析和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征地区片,科学测算区片综合地价,使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持区片综合地价现势性,为征地补偿提供依据。在此次测算中,已充分考虑各乡镇经济发展形势,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6.地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与区片综合地价,二者是独立的,此次更新调整的工作对象为集体农用地,不包括地上地上附着物。 7.此次测算采用的是农用地产值修正法和社会经济指标更新法,权重均为0.5。农用地产值修正法中已包含土地年产值指标。 附件: 1..江川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结果报告(草案)修改稿 2.关于举行《玉溪市江川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的说明 3.关于举行《玉溪市江川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稿主要内容的说明 4.听证参会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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